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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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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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mg |
5g |
生产企业 |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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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563 |
H20140118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控制饮食、运动疗法及减轻体重均不能充分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格列美脲片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例如,有酮症酸中毒病史的糖尿病患者的治疗)、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或糖尿病前驱昏迷或昏迷的治疗。 |
由皮肤真菌引起的皮肤真菌病:足癣(脚癣,运动员脚),股癣,体癣,皮肤念珠菌病。 |
用法用量 |
1.起始剂量和剂量调整 起始剂量为每日1mg格列美脲片。 如有必要,可增加每日剂量。建议定期监测血糖进行剂量调整,建议剂量应逐渐增加,例如每隔1-2个星期,逐步增加剂量至每日2mg、3mg、4mg、6mg。 2.糖尿病控制良好的患者的剂量范围 糖尿病控制良好的患者,通常每日剂量为1mg至4mg格列美脲片。每日剂量大于6mg仅对少数患者更有效。 |
在受感染皮肤区域处涂抹本品,每日一次(晚间)。应持续使用本品直至观察到临床状况痊愈,此后再坚持使用数天。通常治疗阶段不应少于2周,不应超过6周。 |
副作用 |
1、低血糖,本品可引起低血糖症,尤其老年体弱患者在治疗初期,不规则进食,饮酒及肝肾功能损害患者,据报道,发生率为2%。 2、消化系统症状: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少见。 3、有个别病例报道血清肝脏转氨酶升高。 4、皮肤过敏反应,瘙痒、红斑、荨麻疹少见。 5、其他:头痛、乏力、头晕少见。 |
1.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头晕、头痛、厌食、腹胀、呕吐等,其发生率约在5%以上。 2.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心血管系统:血压降低,呼吸不规则,水肿;神经系统的焦虑、抑郁、抽搐;消化系统的厌食、便秘、口干、口渴;皮肤的血管性水肿、皮疹、指甲发亮;以及空话连篇模糊、结膜炎、中央盲点扩大,味觉减退,唾液增多,白细胞减少,肌肉酸痛,体重改变等。 3.偶见的不良反应有心绞痛、心律不齐;黄疸,肝炎,肝功能异常,血液纤维蛋白原降低,再生不良性贫血。 |
禁忌 |
1、过敏史者禁用; 2、万苏平片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的治疗,曾有酮症酸中毒病史、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糖尿病昏迷前期或糖尿病昏迷的病人禁用。 3、对于严重肝功能损害病人和透析病人使用本品,尚无足够经验。严重肾脏损害或肝功损害的病人,应改为胰岛素治疗,这不仅仅只是为了更好地控制血糖。 4、妊娠期不能服用本品。 5、为了防止可能自乳汁吸收伤害婴儿,哺乳妇女不要服用本品,需改为胰岛素治疗或停止哺乳。 |
1.禁用于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 2.由于缺乏足够的临床试验数据,儿童(尤其是婴幼儿)应避免使用本品。 3.由于缺乏足够的临床经验,本品不应大面积用于怀孕及哺乳期妇女的严重腐蚀或炎症明显的皮肤,且不应用包封疗法。 4.因为大量使用本品或在严重受损的皮肤处使用本品,无法排除体内对小量活性成份的吸收,所以应非常注意此项警告。 5.哺乳妇女不应将本品用于胸部 |
成分 |
格列美脲。 分子量:C24H34N4O5S |
盐酸阿莫罗芬。 |
性状 |
格列美脲1mg规格为粉色异形片。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至类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1.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运动和用药时间。 2.治疗中应注意早期出现的低血糖症状,如头痛、兴奋、失眠、震颤和大量出汗,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严重者应静脉滴注葡萄糖液,对有创伤、术后,感染或发热病人应给与胰岛素维持正常血糖代谢。 3.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