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列美脲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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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格列美脲片

消渴丸

规格

2mg

每10丸重2.5g(含格列本脲2.5mg)
生产企业

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0556

国药准字Z44020045
说明
适应症

用于节食,体育锻炼及减肥均不能满意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

本品滋肾养阴﹐益气生津。本品用于气阴两虚型消渴病(2型糖尿病)﹐症见、口渴喜饮,多尿,多食易饥,消瘦,体倦无力,气短懒言等。

用法用量

遵医嘱口服用药。对于糖尿病患者,格列美脲或任何其他降糖药物都无固定剂量,必须定期测量空腹血糖和糖化血红蛋白以确定患者用药的最小有效剂量;测定糖化血红蛋白水平以监测患者的治疗效果。通常起始剂量:在初期治疗阶段,格列美脲的起始剂量为1~2mg每天一次,早餐时或第一次主餐时给药。那些对降糖药敏感的患者应以1mg每天一次开始,且应谨慎调整剂量。格列美脲与其他口服降糖药之间不存在精确的剂量关系。格列美脲最大初始剂量不超过2mg。通常维持剂量:通常维持剂量是1~4mg每天一次,推荐的最大维持量是6mg每天一次。剂量达

口服,饭前用温开水送服。一次5-10丸,一日2-3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1.免疫系统:个别病例轻微的过敏反应可发展成导致威胁生命的严重情况,如呼吸困难、血压降低,有时发展为休克。极个别病例可出现过敏性血管炎。同其它磺脲类、磺胺类或相关物质可能有交叉过敏性。2.血液和淋巴系统:在格列美脲片治疗的过程中血液学变化罕见,中、重度的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红细胞减少症、粒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溶血性贫血和全血细胞减少曾有报道。通常停药后即可恢复。3.代谢系统:在极少数病例已观察到服用格列美脲片后出现了低血糖反应,低血糖反应通常立即发生,可能非常严重,有时难以矫正。与其它降血糖疗法一样,低血糖反应基于个体因素,如饮食习惯和用药剂量。4.眼:尤其是在治疗开始阶段,由于血糖的改变,可能对视力产生暂时性影响。5.胃肠道:胃肠道主诉,如恶心、眍吐和腹泻、胃内压迫或饱胀感和腹痛非常少见,极少导致治疗的中断。6.肝胆系统:可出现肝酶的升高,极个别肝功能损害病例(如胆汁郁积和黄疸)可能进展,如肝炎,可能发展成肝功能衰竭。7.化验指标:观察到个别病例发生血钠浓度降低。8.皮肤和皮下组织:可出现皮肤过敏反应,如瘙痒、皮疹和荨麻疹。极个别病例可出现对光过敏。

文献报道主要为:

1. 低血糖反应,其诱因为进餐延迟、剧烈体力活动,或药物剂量过大,以及合用一些可增加低血糖发生的药物(见[注意事项])。发生低血糖反应后,进食、饮糖水通常均可缓解。在肝肾功能不全,年老、体弱者,若剂量偏大(对成年患者的一般剂量对年老、体弱者即可能过量),则可引起严重低血糖。

2. 偶见药疹。

3. 偶见轻度恶心、呕吐等消化道反应。

4. 罕见脱发。

禁忌

1.已知对格列美脲有过敏史者禁用。2.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伴或不伴昏迷者禁用,这种情况应用胰岛素治疗。3.孕妇、分娩妇女、哺乳期妇女禁用。

1. 孕妇、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

2. 1型糖尿病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伴有酮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严重外伤和重大手术者禁用。

3. 肝、肾功能不全者,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白细胞减少者禁用。

成分

格列美脲。其化学名称为:1-[4-[2-(3-乙基-4-甲基-2-氧代-3-吡咯啉-1-甲酰胺基)-乙基]-苯磺酰]-3-(反式-4-甲基环己基)-脲。

本品葛根、地黄、黄芪、天花粉、玉米须、五味子、山药、格列本脲。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本品为黑色的包衣浓缩丸;味甘、酸、微涩。

注意事项

对本品过敏者,1型糖尿病患者,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及高渗综合征患者,严重肝肾功能损害和透析患者,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禁用。治疗最初几周内,1.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运动和用药时间。2.治疗中应注意早期出现的低血糖症状,如头痛、兴奋、失眠、震颤和大量出汗,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严重者应静脉滴注葡萄糖液,对有创伤、术后,感染或发热病人应给与胰岛素维持正常血糖代谢。3.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

本品是中西药复方制剂,含格列本脲。鉴于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数据证实本复方制剂可以减低或消除其中格列本脲的不良反应,故罗列以下相关内容,以提示医生、患者在使用本品时予以关注。

1. 本品服用量应根据病情从每次5丸起逐渐递增。每次服用量不超过10丸,每日不超过30丸;至疗效满意时,可逐渐减少每次服用量或减少服用次数至每日2次的维持剂量。每日服用2次时,应在早餐及午餐前各服用1次,晚餐前尽量不服用。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服量控制。

2. 年龄超过65岁的糖尿病患者对低血糖耐受差,对此类糖尿病患者用药时应密切注意避免低血糖反应。其血糖控制标准略宽于一般人,空腹血糖<7.8mmol?L (14omg?dl),餐后2小时血糖<11.1mmol?L(200mg?dl)即可。

3. 本品不宜与其他磺脲类药物合用。

4. 本品与下列药物合用,可增加低血糖的发生:

(1) 抑制磺脲类药物由尿中排泄,如治疗痛风的丙磺舒、别嘌醇。

(2) 延迟磺脲类药物的代谢,如酒精,H2受体阻滞剂(西米替丁、雷尼替丁)、氯霉素,抗真菌药咪康唑,抗凝药。磺脲类与酒精同服可引起腹痛、恶心、呕吐、头痛以及面部潮红(尤以使用氯磺丙脲时),与香豆素类抗凝剂合用时,开始二者血浆浓度皆升高,以后二者血浆浓度皆减少,故应按情况调整两药的用量。

(3) 促使与血浆白蛋白结合的磺脲类药物分离出来,如水杨酸盐、贝特类降血脂药。

(4) 药物本身具有致低血糖作用:酒精、水杨酸类、胍乙啶、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奎尼丁。

(5) 合用其他降血糖药物:胰岛素、二甲双胍、阿卡波糖、胰岛素增敏剂。

(6) β肾上腺受体阻滞剂可干扰低血糖时机体的升血糖反应,阻碍肝糖酵解,同时又可掩盖低血糖的警觉症状。

5. 本品与下列药物合用,可增加高血糖的发生:

(1) 糖皮质激素、雌激素、噻嗪类利尿剂、苯妥英钠、利福平。

(2) β肾上腺受体阻滞剂可拮抗磺脲类药物的促胰岛素分泌作用,故也可致高血糖。

6. 用药期间应定期监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血象,并进行眼科检查。

7. 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或垂体前叶功能减退者慎用。

8. 出现低血糖症状时,可采用以下措施:

(1) 补充葡萄糖: 轻者立即口服葡萄糖,如无葡萄糖,可予口服甜果汁、糖水;重者静脉注射葡萄糖。要观察到患者意识恢复。

(2) 胰升糖素治疗: 胰升糖素皮下、肌肉或静脉注射,由于其作用时间较短,且会再次出现低血糖,因此在注射后仍要补充葡萄糖或进食,需继续观察,以保证患者完全脱离危险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