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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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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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mg |
0.15g*28片 |
生产企业 |
赛诺菲(北京)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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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7672 |
国药准字J20171089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单纯饮食控制和锻炼未能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患者。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合并高血压的2型糖尿病肾病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1.起始剂量为每日1mg格列美脲片: (1)如果血糖得到满意控制,应以该剂量维持治疗。 (2)如果不能满意控制代谢状况,应根据血糖控制情况增加剂量,每隔1-2个星期,逐步增加剂量至每日2mg、3mg甚至4mg。 (3)只有个别情况每日口服格列美脲超过4mg才能较好地控制血糖。 (4)最大推荐剂量为每日6mg,在使用最大每日剂量的格列美脲片仍不能较好地控制血糖的病人,必要的话可开始联合给予胰岛素治疗。 2.联合用药必须在医生的严密监测下进行。 3.一般一天一次顿服即可,建议早餐前不久或者早餐中服用,若不吃早餐,则于第一次正餐前不久或者餐中服用,如漏服一次,不能以加大下次服药剂量来纠正。 4.以适量的水整片吞服: (1)如果病人每日1mg格列美脲即有低血糖反应,说明单纯饮食治疗即可能控制血糖。 (2)由于代谢控制的改善与对胰岛素的敏感性增加有关,治疗中格列美脲的需要量可能下降,因此为避免发生低血糖,必须考虑及时减小剂量或者停用格列美脲片。 (3)如果病人的体重、生活方式发生了变化,或存在其它增加低血糖或高血糖危险的因素,也应考虑调整剂量。 5.从其它口服降糖药改用格列美脲片:当用格列美脲片代替其它口服降糖药时,应考虑先前使用药物的降糖强度和代谢的半衰期,某些情况下,尤其先前使用长半衰期的降糖药物(如氯磺丙脲),建议有数天的清洗期,以降低因药物累加作用引起低血糖反应的风险,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每日1mg。 |
口服:推荐起始剂量为0.15g,一日1次。根据病情可增至0.3g,一日1次。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合用。对重度高血压及药物增量后血压下降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小剂量的利尿药(如噻嗪类)或其他降压药物。 |
副作用 |
1.低血糖:与其他抗糖尿病药物一样,服用那格列奈后,可观察到低血糖的症状,这些症状包括出汗、发抖、头晕、食欲不振、心悸、恶心疲劳和无力。这些症状一般较轻且较易处理,如需要可进食碳水化合物。临床研究报告显示出现低血糖症状,且证实血糖降低(血糖<3.3mmol/L的患者的比例为7.69%; 2.肝功能:极少患者出现肝酶增高,其程度较轻且为一过性,很少导致停药; 3.过敏:极少有皮疹、瘙痒和荨麻疹等过敏反应的报道; 4.其他反应:包括胃肠道反应(腹痛、消化不良、腹泻)、头痛、轻微水肿以及乳酸、丙酮酸、尿酸、血清钾升高等。 |
头痛、眩晕、心悸等,偶有咳嗽,一般程度都是轻微的,呈一过性,多数患者继续服药都能耐受。罕有荨麻疹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发生,文献报道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1%的有:消化不良、胃灼热感、腹泻、骨骼肌疼痛、疲劳和上呼吸道感染,但与空白对照组比没有显著性差异。大于1%但低于对照组发生率的有腹痛、焦虑、神经质、胸痛、咽炎、恶心呕吐、皮疹、心动过速等。低血压和直立性低血压发生率约为0.4%。 |
禁忌 |
1.已知对格列美脲有过敏史者禁用。2.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伴或不伴昏迷者禁用,这种情况应用胰岛素治疗。3.孕妇、分娩妇女、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格列美脲。其化学名称为:1-[4-[2-(3-乙基-4-甲基-2-氧代-3-吡咯啉-1-甲酰胺基)-乙基]-苯磺酰]-3-(反式-4-甲基环己基)-脲。 |
本品主要为厄贝沙坦.其化学名称为2-丁基-3-[4-[2-(1H-四唑-5-基)苯基]苄基]-1,3-二氮杂螺-[4.4]壬-1-烯-4-酮。 |
性状 |
格列美脲2.0 mg规格为绿色异型片。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运动和用药时间。2.治疗中应注意早期出现的低血糖症状,如头痛、兴奋、失眠、震颤和大量出汗,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严重者应静脉滴注葡萄糖液,对有创伤、术后,感染或发热病人应给与胰岛素维持正常血糖代谢。3.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 |
(1)开始治疗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和(或)钠的缺失。(2)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需要减少本品的剂量。并且要注意血尿素氮、血清肌酐和血钾的变化。作为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抑制的结果,个别敏感的患者可能产生肾功能变化。(3)肝功能不全、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不需调节剂量。(4)厄贝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被排出体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