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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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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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 |
每粒装0.5g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鹿灵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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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0093 |
国药准字B2018000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Ⅱ型糖尿病,病人胰岛B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 |
清热生津,益气养阴。用于气阴两虚证糖尿病的辅助治疗,可改善口渴喜饮,多食易饥,小便量多,形体消瘦,倦怠乏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开始2.5mg.轻症者1.25mg。早餐前或早餐及午餐前各一次,以后每隔1周按疗效调整用量,一般用量为每日5-10mg,最大用量每日不超过15mg。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连服一个月。 |
副作用 |
1.可有腹泻、恶心、呕吐、头痛、胃痛或不适。 2.较少见的有皮疹。 3.少见而严重的有黄疸、肝功能损害、骨髓抑制、粒细胞减少(表现为咽痛、发热、感染)、血小板减少症(表现为出血、紫癜)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Ⅰ型糖尿病人。 2.Ⅱ型糖尿病人伴有酮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外伤和重大手术等应激情况。 3.肝、肾功能不全者。 4.对磺胺药过敏者。 5.白细胞减少的病人。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格列苯脲。 |
苦瓜干、南瓜干、黄芪、山药、猪胰等。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气特异,味微咸。 |
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应慎用: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甲状腺功能亢进、老年人。 2.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并进行眼科检查等。 |
1.忌烟、酒及高糖饮食。2.有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肠鸣腹泻患者及感冒期间慎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仅为糖尿病的辅助治疗药品,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6.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7.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进行检查。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