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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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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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4g |
100ml |
生产企业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通化金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631 |
国药准字Z2202136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宣肺气,止咳化痰。用于外感咳嗽属表寒里热证,症见微恶寒、发热、咳嗽、咯痰、痰稠质粘、口干苦、烦躁等。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疗程7天。 |
口服,2~5岁一次5毫升,2岁以下酌情递减,5岁以上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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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肝、肾功能不全者,镰状细胞贫血患者禁用。 |
成分 |
麻黄(蜜炙)、苦杏仁、桔梗、前胡、浙贝母、百部、北沙参、木蝴蝶、甘草。 |
甘草流浸膏、桔梗流浸膏、橙皮酊、氯化铵。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香橙香精。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黄色至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红棕色半透明的粘稠液体;气味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运动员慎用。6.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水肿等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3.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4.本品不宜久服。5.药性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