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苏止咳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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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杏苏止咳颗粒

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规格

12gx15袋

5gx10袋
生产企业

沈阳神龙药业有限公司

太原市振兴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3390

国药准字H14023481
说明
适应症

宣肺气,散风寒,镇咳祛痰。用于感冒风寒,咳嗽气逆。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2g,一次3次。

温开水冲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袋) 一日次数 1~3 10~14 0.5~1 一日3次 4~6 16~20 1~1.5 一日3次 7~9 22~26 1.5~2 一日3次 10~12 28~32 2~2.5 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禁忌

尚不明确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苦杏仁、紫苏叶、前胡、桔梗、陈皮、甘草。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mg,马来酸氯苯那敏0.5mg,人工牛黄5mg。辅料为:蔗糖、淀粉。

性状

本品为淡黄棕色的颗粒;气芳香,味甜、微苦。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风寒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声重,气急,咳痰稀薄色白,常伴鼻塞,流清涕。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痰由白变黄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制剂。 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