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苏止咳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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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杏苏止咳口服液

感冒止咳颗粒

规格

每支装10ml

每袋装3克(相当于饮片6克)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70103

国药准字Z23023217
说明
适应症

宣肺气、散风寒、镇咳祛痰,用于感冒风寒、咳嗽气逆。

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风、头痛鼻塞、咽喉肿痛、咳嗽、周身不适。

用法用量

开水送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副作用

个别患者出现恶心。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苦杏仁 紫苏叶 前胡 桔梗 陈皮 甘草。

柴胡、山银花、葛根、青蒿、连翘、黄芩、桔梗、苦杏仁、薄荷脑。辅料为三氯蔗糖、倍他环糊精、糊精。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沉淀;气芳香,味甜、微辛。

本品为黄色至棕黄色的颗粒;味微甜,具清凉感。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风寒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声重,气急,咳痰稀薄色白,常伴鼻塞,流清涕。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痰由白变黄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 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 糖尿病患者慎用。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