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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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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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重15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广西华天宝药业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632 |
国药准字Z20010038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风散寒,化痰止咳。用于外感风寒,鼻塞头痛,咳嗽多痰,胸闷。 |
解表宣肺,化湿和中。用于感冒属风寒、风寒挟湿证者,证见恶寒、发热、头痛、鼻塞、咳嗽、咽干或兼脘闷、恶心等。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饭后半小时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个别患者用药后可见恶心、呕吐、失眠、心悸、口干。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杏仁、紫苏叶、陈皮、前胡、桔梗、茯苓、半夏(姜制)、炙甘草、紫苏叶油。辅料为蔗糖。 |
麻黄、柴胡、广藿香、肉桂、连翘、桔梗。辅料为蔗糖、聚山梨酯。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芳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红棕色的液体,气清香,味甜而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4.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孕妇慎用,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