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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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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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2.5g(相当于饮片11.5g) | |
生产企业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859 |
国药准字Z20120007 |
说明 | ||
适应症 |
化痰止咳。用于痰浊阻肺,咳嗽痰多;急、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清热化痰,平喘止咳。用于小儿感冒及急慢性气管炎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1-2岁:每次1.5克;3-5岁:每次2.5克;6-14岁:每次3-5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杏仁水﹑百部流浸膏﹑远志流浸膏﹑陈皮流浸膏﹑桔梗流浸膏﹑甘草流浸膏。 |
黄芩、百部(蜜炙)、前胡、紫苏子(炒)、苦杏仁(炒)、葶苈子(炒)、桑白皮、陈皮、清半夏、桔梗、麻黄(蜜炙)、瓜蒌仁(炒)等16味。 |
性状 |
本品为浅黄棕色至红棕色的液体;气香,昧甜、苦涩。 |
本品为黄棕色颗粒;气微,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 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