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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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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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0ml |
复方 |
生产企业 |
甘肃省西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惠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2020057 |
国药准字H15021470 |
说明 | ||
适应症 |
化痰止咳。用于痰浊阻肺,咳嗽痰多;急、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小儿多痰、咳嗽、支气管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1~6月,一次2ml;6个月~1周岁,一次3ml;1~2周岁,一次5ml;2~4周岁,一次8ml;4~7周岁,一次10ml,一次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心悸、发热感、出汗等,休息片刻即可消失。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本品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3.严重高血压、心血管疾病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杏仁水﹑百部流浸膏﹑远志流浸膏﹑陈皮流浸膏﹑桔梗流浸膏﹑甘草流浸膏。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桔梗流浸膏、枇杷流浸膏、氯化铵、愈创木酚甘油醚、盐酸民丙嗪、枸橼酸、橙皮酊等。 |
性状 |
本品为浅黄棕色至红棕色的液体;气香,昧甜、苦涩。 |
本品为深棕色半透明的粘稠液体;略具芳香气。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 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高血压病及冠状动脉病患者慎用,或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