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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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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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0mg |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157 |
国药准字H20083547 |
说明 | ||
适应症 |
化痰止咳。用于痰浊阻肺,咳嗽痰多;急、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适用于痰液粘稠而不易咳出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 1.成人:一次30mg(1片),一日3次,长期服用者可减为一日2次。 2.儿童:12岁以上儿童同成人,12岁以下儿童建议剂量为每日每公斤体重1.2~1.6mg。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疹、恶心、胃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杏仁水﹑百部流浸膏﹑远志流浸膏﹑陈皮流浸膏﹑桔梗流浸膏﹑甘草流浸膏。 |
本品每片含盐酸氨溴索30毫克。辅料为:乳糖、磷酸氢钙、淀粉、羧甲淀粉钠、无水胶态硅胶、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浅黄棕色至红棕色的液体;气香,昧甜、苦涩。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 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咳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咳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