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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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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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g*6袋 | |
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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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341 |
国药准字Z20050740 |
说明 | ||
适应症 |
化痰止咳。用于痰浊阻肺,咳嗽痰多;急、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解表清热,化痰止咳,解毒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内郁化火,发烧头痛,咳嗽,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十岁以上儿童一次5~7.5g,五岁至十岁儿童一次3~5g,三岁至五岁儿童一次2~3g,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杏仁水﹑百部流浸膏﹑远志流浸膏﹑陈皮流浸膏﹑桔梗流浸膏﹑甘草流浸膏。 |
青蒿、板蓝根、连翘、菊花、苦杏仁、桔梗、薄荷、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浅黄棕色至红棕色的液体;气香,昧甜、苦涩。 |
本品为黄棕色至黄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 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发热,无汗、咳嗽、喉痒、咽不红。 2.本品以清热利咽,化痰止咳为主,适用于小儿风热感冒轻者。若见高热,咳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二日发热不退,咳嗽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4.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