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丸重9g | |
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翔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341 |
国药准字Z37020646 |
说明 | ||
适应症 |
化痰止咳。用于痰浊阻肺,咳嗽痰多;急、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滋阴益气,固本培元。用于阴虚气弱,虚劳,咳嗽,心悸气短,骨蒸潮热,腰酸耳鸣,盗汗,大便干燥。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杏仁水﹑百部流浸膏﹑远志流浸膏﹑陈皮流浸膏﹑桔梗流浸膏﹑甘草流浸膏。 |
人参、地黄、熟地黄、山茱萸(酒炙)、山药、麦冬、天冬、茯苓、泽泻、牡丹皮。功能主治/适应症滋阴益气,固本培元。用于阴虚气弱,虚劳,咳嗽,心悸气短,骨蒸潮热,腰酸耳鸣,盗汗,大便干燥。 |
性状 |
本品为浅黄棕色至红棕色的液体;气香,昧甜、苦涩。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 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高血压患者慎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