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瓶装100ml |
每瓶装100ml |
生产企业 |
湖南康寿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和平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213 |
国药准字Z5002029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化痰止咳。用于痰浊阻肺,咳嗽痰多;急﹑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2~5岁一次5毫升,2岁以下酌情递减,5岁以上一次2~10毫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杏仁水﹑百部流浸膏﹑远志流浸膏﹑陈皮流浸膏﹑桔梗流浸膏﹑甘草流浸膏。 |
甘草流浸膏、桔梗、橙皮酊、氯化铵,辅料为蔗糖、苯钾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浅黄棕色至红棕色的液体;气香,味甜、苦涩。 |
本品为红棕色半透明的粘稠液体,味甜。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 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水肿等慢性病患者均应慎用。 3.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 4.本品不宜久服。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儿童必须在成 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