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司烟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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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帕司烟肼片

丙硫异烟胺肠溶片

规格

0.1g*100片

0.1g*100片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4762

国药准字H21022339
说明
适应症

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治疗各型肺结核、支气管内膜结核及肺外结核。并可作为与结核病相关手术的保护药,也可用于预防长期或大剂量皮质激素、免疫抑制治疗的结核感染及复发。

本品仅对分枝杆菌有效,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结核病经一线药物(如链霉素、异烟肼、利福平和乙胺丁醇)治疗无效者。

用法用量

口服。治疗 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成人:一日按体重10~20mg/kg, 小儿:视个别需要可增至一日按体重20~40mg/kg, 顿服。预防 一日按体重10~15mg/kg,顿服。

1 成人常用量 口服,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一次250mg,一日2~3次。 2 小儿常用量 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一次按体重口服4~5mg/kg,一日3 次。

副作用

偶有头晕、头痛、失眠、发热、皮疹、恶心、乏力、黄疸、周围神经炎、视神经炎及血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发生。

1.发生率较高者有:精神忧郁(中枢神经系统毒性)。 2.发生率较少者有:步态不稳或麻木、针刺感、烧灼感、手足疼痛(周围神经炎)、精神错乱或其他精神改变(中枢神经系统毒性)、眼或皮肤黄染(黄疸、肝炎)。 3.发生率极少者有:视力模糊或视力减退、合并或不合并眼痛(视神经炎)、月经失调或怕冷、性欲减退(男子)、皮肤干而粗糙、甲状腺功能减退、关节疼痛、僵直肿胀。 4.如持续发生以下情况者应予注意:腹泻、唾液增多、流口水、食欲减退、口中金属味、恶心、口痛、胃痛、胃部不适、呕吐(胃肠道紊乱、中枢神经系统毒性)、眩晕(包括从卧位或坐位起身时)、嗜睡、软弱(中枢神经系统毒性)。

禁忌

1 精神病及癫痫患者禁用。 2 严重肝功能障碍患者禁用。

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对氨基水杨酸异烟肼。

化学名:2-丙基硫代异烟酰胺

分子量:C9H12N2S

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

本品为肠溶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色。

注意事项

1.本品至少应连续服用3个月,如无不良反应,中途不宜停药,经临床确诊痊愈后方可停药。

2.孕妇、肝肾功能不良者和有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及脑外伤史者慎用。

3.用药期间应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少数病人在用药的前两个月可出现一过性氨基转移酶升高。在保肝治疗下继续用药,氨基转移酶可恢复正常。若继续升高,则应停药。

4.如疗程中出现视神经炎症状,需立即进行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

5.同服维生素B6可防治周围神经炎等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

6.抗酸药,尤其是氢氧化铝,可抑制本品吸收,不宜同服。

7.本品可加强香豆素类抗凝血药,某些抗癫痫药、降压药、抗胆碱药、三环抗抑郁药的作用,合用时需注意。

1.交叉过敏,患者对异烟肼、吡嗪酰胺、烟酸或其他化学结构相近的药物过敏者可能对本品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增高。 3.有下列情况时慎用:糖尿病、严重肝功能减退。 4.治疗期间须进行检验: (1)用药前和疗程中每2~4周测定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但上述试验值增高不一定预示发生临床肝炎,并可能在继续治疗过程中恢复; (2)眼部检查,如治疗过程中出现视力减退或其他视神经炎症状时应立即进行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