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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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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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l:5mg(0.1%) |
5ml:5mg(0.1%) |
生产企业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73249 |
国药准字H2006395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干燥综合症(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眼干燥症(dry eye )等内因性疾患及各种外因疾患(如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所致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尤其适用于干燥综合症和斯-约二氏综合症需长期用药的患者。 |
用于干燥综合症、眼干燥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及各种外因性疾患(如手术、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所致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尤其适用于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需长期用药的患者。 |
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滴,一日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用0.1%的制剂,在病症严重等效果不好的情况下,使用0.3%的制剂。 |
滴眼,一般一次1滴,一日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用0.1%的制剂,在病症严重等效果不好的情况下,使用0.3%的制剂。 |
副作用 |
(1)有时可能会出现瘙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2)过敏症:偶有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过敏症状,如过敏,应立即停止用爱丽玻璃酸钠滴眼液。 |
1.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2.有时可能会出现搔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药。 |
禁忌 |
尚未发现。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玻璃酸钠。 |
本品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粘稠液体。 |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威粘稠液体。 |
注意事项 |
本品仅用于滴眼。滴眼时注意不要将滴眼瓶瓶口部与眼接触,用后请盖紧瓶盖。不要在未取下软型隐形眼镜的情况下使用。 |
(1)、除个别患者可出现—过性眼压升高外,无其他不良反应。(2)、本品使用前须先和室温平衡,使用中勿与含新洁尔灭的药物接触。眼内不能注入过量的本品。对无晶状体的糖尿病人,施行后房手术时,禁止大量使用本品。(3)、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4)、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不要在佩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