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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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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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按红霉素(C37H67NO13)计算0.1g(10万单位) |
100mg |
生产企业 |
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4074 |
国药准字H20033157 |
说明 | ||
适应症 |
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2.军团菌病。 3.肺炎支原体肺炎。 4.肺炎衣原体肺炎。 5.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 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 7.厌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 8.空肠弯曲菌肠炎。 9.百日咳。 10.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及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用药(青霉素的替代用药)。 |
本品用于治疗白色念珠菌阴道感染,霉菌性阴道炎,滴虫性阴道炎,宫颈糜烂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时1次,共14日。小儿,按体重一次7.5~12.5 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 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 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
阴道给药,一次1粒,每日1次;重症每日2次,或遵医嘱。6次为一疗程。推荐治疗方案: 1.术前用药:一天2次,于及次晨各1枚,连用1周。 2.各种阴道炎症:霉菌性、滴虫性、老年性、急性、细菌性等阴道炎症,一天1次,一次1枚,6天为一疗程,坚持使用两个疗程。临床症状严重者,一天2次,于每晚及次晨各1枚,6天为一疗程,坚持使用两个疗程。 3.宫颈糜烂:Ⅰ度宫颈糜烂,一天1次,每次1枚,6天为一疗程,坚持使用2个以上疗程。Ⅲ度宫颈糜烂(或颗粒型),一天1次,每次1枚,症状重者一天2次,每次1枚,6天为一疗程,坚持使用3-4个疗程以上。Ⅲ度宫颈糜烂(或乳头型),一天2次,于每晚及次晨各1枚,6天为一疗程,坚持使用5-7个疗程。乳头型合并宫颈腺体囊肿者,可采用碘酒(0.5%)局部消毒,用穿刺针头刺破囊肿壁,使液体流出后使用本品,一天2次,一次1枚,坚持用药5-7个疗程。 |
副作用 |
1.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 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5.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仅个别患者反应恶心及局部有烧灼感,停药即消失。 |
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红霉素制剂过敏者﹑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损害者及孕妇禁用 |
1.对其他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妊娠3个月内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琥乙红霉素。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枚含:硝酸益康唑50mg、莪术油0.2ml、冰片3mg。 |
性状 |
本品为混悬颗粒;味甜而芳香 |
本品为乳黄色至浅黄棕色鸭舌型栓剂;有特臭。 |
注意事项 |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3.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 5.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入口。 2.遇夏日高温,药栓若有变软现象,请在低温条件下放置一会儿,将方便您的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