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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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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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0.3g |
每袋装5g |
生产企业 |
广西梧州三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伊春五加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015 |
国药准字Z20093123 |
说明 | ||
适应症 |
安神,明目消翳。用于惊悸失眠,目生云翳。 |
舒肝解郁,安神定志。用于情志不舒、肝郁气滞等精神刺激所致的心烦焦虑,失眠,健忘,更年期症候群,神经官能症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5g,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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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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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珍珠。 |
柴胡,郁金,栀子(炒),胆南星,茯苓,石菖蒲,远志(制),百合,酸枣仁(炒),龙齿,浮小麦,甘草(炙)等16味。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粉末;味淡。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微腥,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 2.本品宜餐后服用。 3.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少吃生冷油腻难消化食物。 3.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4.火郁证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苦咽干、面色红赤、心中烦热、胁胀不眠、大便秘结。 5.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应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