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瓶装0.3g |
每袋重5克 |
生产企业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京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814 |
国药准字Z20093537 |
说明 | ||
适应症 |
安神,明目消翳。用于惊悸失眠,目生云翳。 |
舒肝解郁,安神定志。用于情志不畅、肝郁气滞所致的失眠、心烦、焦虑、健忘;更年期综合征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袋,一日1~2次。 |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
禁忌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
成分 |
珍珠。 |
柴胡、郁金、栀子(炒)、胆南星、茯苓、石菖蒲、远志(制)、百合、酸枣仁(炒)、龙齿、浮小麦、甘草(炙)、大枣、半夏(制)、白术(炒)、当归。辅料为蔗糖、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粉末;味淡。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微腥,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 2.本品宜餐后服用。 3.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少吃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火郁证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苦咽干、面色红赤、心中烦热、胁胀不眠、大便秘结。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