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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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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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0.3g |
6gx10袋 |
生产企业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814 |
国药准字Z15021791 |
说明 | ||
适应症 |
安神,明目消翳。用于惊悸失眠,目生云翳。 |
清肝泻火,重镇安神。用于失眠,心烦,惊悸及神经衰弱。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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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脾胃虚弱便溏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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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珍珠。 |
龙胆、黄芩、桅子(姜炙)、珍珠母、牡蛎、龙骨、柏子仁、酸枣仁(炒)、远志(去心甘草炙)、当归、地黄、麦冬、蒺藜(去刺盐炙)、茯苓、车前子(盐炙)、泽泻(盐炙)、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粉末;味淡。 |
本品为绿褐色的水丸;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 2.本品宜餐后服用。 3.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本品宜饭后服。 2. 服用本品三天后症状未见改善或加重者,应到医院就诊。 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