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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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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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x24瓶 |
24片x2板 |
生产企业 |
浙江省诸暨市越翠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香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659 |
国药准字Z42020866 |
说明 | ||
适应症 |
安神,明目消翳。用于惊悸失眠,目生云翳。 |
舒肝解郁、安神。用于精神抑郁、失眠、胸闷不适,纳少神疲,对更年期综合症者亦可使用。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瓶,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珍珠。 |
柴胡、当归、川芎、茯苓、钩藤、首乌藤、白术、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粉末;味淡。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气微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宜餐后服用。 3.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少吃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孕妇慎用。 4.火郁证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苦咽干、面色红赤、心中烦热、胁胀不眠、大便秘结。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