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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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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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8ml;每瓶装10ml;每瓶装15ml |
每粒装0.4g |
生产企业 |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惠州市中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414 |
国药准字Z2009088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肝,明目,止痛。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慢性结膜炎,视疲劳等。能近期提高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的远视力,并能改善眼胀眼痛,干涩不舒,不能持久阅读等症状。 |
补益肝肾,退翳明目。用于初期及中期老年性白内障 |
用法用量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忌辛辣油腻食物,忌烟酒等。 2.脾胃虚寒、消化不良及老人用量酌减。 3.如遇外感发热等应停用本药。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成分 |
珍珠液﹑冰片。 |
肉苁蓉、枸杞子、熟地黄、山茱萸、蕤仁(去内果皮)、密蒙花、菊花、决明子、青葙子、川芎、黄芪、黄精等22味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有冰片香气。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粉末;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老年人、婴幼儿、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安全性:老年人用量酌减。 2.饮食宜忌:忌烟酒、辛辣、油腻食物。3.其他:脾胃虚寒、消化不良者用量酌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