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明目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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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珍珠明目滴眼液

桂附地黄胶囊

规格

10ml、8ml

0.34g*50粒
生产企业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1410

国药准字Z10970078
说明
适应症

清肝,明目,止痛。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慢性结膜炎,视疲劳等。能近期提高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的远视力,并能改善眼胀眼痛,干涩不舒,不能持久阅读等症状。

用于肾阳不足,腰膝痠冷,肢体浮肿,小便不利或反多,痰饮喘咳,消渴。现也用于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低下,性神经衰弱,慢性肾炎,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慢性支气管哮喘,老年性白内障,前列腺肥大等症状。

用法用量

滴入眼险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口服,一次5粒,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孕妇忌服。

成分

珍珠液、冰片,辅料为氯化钠,羟苯乙酯。

肉桂、附子(制)、熟地黄、山茱萸(制)、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

性状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有冰片香气。

本品为色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粉末;有肉桂芳香气味,微苦。

注意事项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珍珠明目滴眼液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孕妇忌服。 2.不宜和外感药同时服用。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赤石脂或其制剂。 4.本品中有肉桂属温热药,不适用于具有口干舌燥,烦燥气急,便干尿黄症状的糖尿病,慢性肾炎,高血压,心脏病的患者。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宜饭前服或进食同时服。 7.服药二周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食欲不振,头痛,胃脘不适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