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明目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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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珍珠明目滴眼液

苄达赖氨酸滴眼液

规格

10ml、8ml

0.005
生产企业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1410

国药准字H20094007
说明
适应症

清肝,明目,止痛。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慢性结膜炎,视疲劳等。能近期提高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的远视力,并能改善眼胀眼痛,干涩不舒,不能持久阅读等症状。

早期老年性白内障。

用法用量

滴入眼险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滴眼。一日3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一过性灼烧感、流泪等反应,但能随着用药时间延长而适应。极少可能有吞咽困难、恶心、呕吐、腹泻、流泪、接触性皮炎等。

禁忌

尚不明确。

眼外伤及严重感染时,暂不使用,或遵医嘱。

成分

珍珠液、冰片,辅料为氯化钠,羟苯乙酯。

本品每8毫升溶液含苄达赖氨酸40毫克:辅料为:氯化钾、羟丙甲纤维素、苯扎氯铵、硼酸、聚山梨酯80、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性状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有冰片香气。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注意事项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珍珠明目滴眼液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避免污染瓶内眼药水。2.使用后请控紧瓶盖,以防污染。3.部分病例出现一过性刺激感,如灼热感、刺痛等,但不影响使用。实验证明本品经冰箱冷藏(4℃左右)后可以降低刺激性的发生率和强度。建议使用时有刺激的患者,将本品放入冰箱冷藏后使用以降低刺激。若发现药水污染或混浊请弃去不用。4.据报导,一过性刺激的发生率和强度与眼部的其他感染或炎症有关,建议眼部有感染或炎症的白内障患者在使用本品时,最好在医师指导下同时治疗上述眼疾。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