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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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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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0ml | |
生产企业 |
广西大海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
哈尔滨惠美佳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975 |
国药准字Z23021263 |
说明 | ||
适应症 |
安神,清热,解毒。用于神经衰弱,咽炎,外治口舌肿痛。 |
益气生津,补肾宁心。用于心肾不足所致的失眠、多梦、头晕;神经衰弱症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6克。外用涂敷患处。 |
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未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成分 |
本品为珍珠壳内层部份加工而成的粉末。 |
本品成分五味子、辅料为蔗糖、苯甲酸、杨梅香精。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的最细粉末;无臭,味淡。在水中不溶,在稀盐酸中能泡沸溶解。 |
本品为黄棕色至红棕色的黏稠液体;味甜、微酸。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宜餐后服用。3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 |
1.糖尿病患者慎用。2.本品宜餐后服。3.服用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加重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