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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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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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24片 | |
生产企业 |
广西大海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975 |
国药准字H20013043 |
说明 | ||
适应症 |
安神,清热,解毒。用于神经衰弱,咽炎,外治口舌肿痛。 |
镇静、安眠、镇痛。用于失眠、神经衰弱及血管性头痛和神经性头痛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6克。外用涂敷患处。 |
口服。成人,用于镇静助眠,一次2~4片,睡前半小时服用;用于头痛,一次2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个别病人出现恶心、口干、胃部不适等症状,减药或停药后恢复正常。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珍珠壳内层部份加工而成的粉末。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乙酰天麻素50毫克。辅料为:乳糖、可压性淀粉、微晶纤维素、低取代羟丙基纤维素、十二烷基硫酸钠、羟丙基甲基纤维素、硬脂酸镁、包衣剂。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的最细粉末;无臭,味淡。在水中不溶,在稀盐酸中能泡沸溶解。 |
本品为白色片或薄膜衣片。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宜餐后服用。3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 |
1.如出现突发性剧烈且持续的头痛,应及时去医院。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