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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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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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6g | |
生产企业 |
广西大海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
桂龙药业(安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975 |
国药准字B20050003 |
说明 | ||
适应症 |
安神,清热,解毒。用于神经衰弱,咽炎,外治口舌肿痛。 |
交通心肾,化痰安神。适用于神经衰弱属痰浊扰心、心肾不交者,症见失眠多梦,心烦易怒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6克。外用涂敷患处。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珍珠壳内层部份加工而成的粉末。 |
桂枝、白芍、牡蛎、龙骨、柴胡、半夏、五味子、竹茹、丹参、炒枣仁、炙甘草、大枣、黄连、生姜、大黄、辅料为糊精、乳糖。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的最细粉末;无臭,味淡。在水中不溶,在稀盐酸中能泡沸溶解。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宜餐后服用。3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中大黄含有蒽醌类化合物,长期服用可能导致结肠黑变病。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