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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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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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
生产企业 |
广西大海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975 |
国药准字Z44023180 |
说明 | ||
适应症 |
安神,清热,解毒。用于神经衰弱,咽炎,外治口舌肿痛。 |
滋肾,镇静,安神。用于肾阳不足引起的头晕,失眠,尿频,多梦;神经衰弱见上述症状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6克。外用涂敷患处。 |
口服,一次4~5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外感发热患者禁服。 |
成分 |
本品为珍珠壳内层部份加工而成的粉末。 |
五味子、甘草、柏子仁(霜)、鹿茸、白芍(酒炒)、酸枣仁(炒)、地黄、当归、肉苁蓉(制)、熟地黄、茯苓、川芎、红参。辅料为蔗糖、淀粉、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的最细粉末;无臭,味淡。在水中不溶,在稀盐酸中能泡沸溶解。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至棕黑色;气微,味酸甜、微辛。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宜餐后服用。3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