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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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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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
生产企业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好医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812 |
国药准字Z51022571 |
说明 | ||
适应症 |
安神,清热,解毒。用于神经衰弱,咽炎,外治口舌肿痛。 |
镇静,安神。用于神经衰弱,失眠健忘,头昏目眩,易感疲劳,营养不良,身体虚弱。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6克。外用涂敷患处。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成分 |
珍珠壳内层部分加工而成的粉末 |
人参、当归、茯苓、地黄、熟地黄、鹿茸、白芍(土炒)、甘草、川芎(炒)、猪脑提取物、柏子仁(制霜)、五味子、肉苁蓉、酸枣仁(炒) |
性状 |
白色的最细粉末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黑色;气微,味微酸、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宜餐后服。3.胃酸缺乏者慎服。4.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5.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宜餐后服。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力。3.服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