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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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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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5g | |
生产企业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812 |
国药准字Z10983005 |
说明 | ||
适应症 |
安神,清热,解毒。用于神经衰弱,咽炎,外治口舌肿痛。 |
镇惊安神,宽胸宁心。用于更年期综合症,神经衰弱症,诸症可用。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6克。外用涂敷患处。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外感发热患者禁服。 |
成分 |
珍珠壳内层部分加工而成的粉末 |
黄连 、琥珀 、石菖蒲、远志(制)、茯苓、丹参、甘草、红枣、小麦、磁石(煅)、珍珠母。辅料:无。 |
性状 |
白色的最细粉末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的粉末: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宜餐后服。3.胃酸缺乏者慎服。4.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5.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药品前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