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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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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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丸重6克 | |
生产企业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红日药都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812 |
国药准字Z13021160 |
说明 | ||
适应症 |
安神,清热,解毒。用于神经衰弱,咽炎,外治口舌肿痛。 |
清肝泻火,重镇安神。用于肝火亢盛,心神不宁所致的失眠多梦,心烦;神经衰弱症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6克。外用涂敷患处。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脾胃虚弱便溏者忌服。 |
成分 |
珍珠壳内层部分加工而成的粉末 |
龙胆、黄芩、栀子(姜炙)、珍珠母、牡蛎、龙骨、柏子仁、酸枣仁(炒)、远志(去心甘草炙)、当归、地黄、麦冬、蒺藜(去刺盐炙)、茯苓、车前子(盐炙)、泽泻(盐炙)、甘草。 |
性状 |
白色的最细粉末 |
本品为绿褐色的水丸;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宜餐后服。3.胃酸缺乏者慎服。4.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5.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宜饭后服。2.服用本品三天后症状未见改善或加重者,应到医院就诊。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