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母口服液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珍母口服液

妇良片

规格

每瓶装10ml

每片重0.32g
生产企业

广西南珠制药有限公司

湖南康尔佳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70080

国药准字Z20113035
说明
适应症

凉血止血,滋阴清热。用于月经过多、经期延长。

补血健脾,固经止带。用于血虚脾弱所致月经不调、带下病,症见月经过多、持续不断、经后少腹隐痛、头晕目眩、面色无华、或带多清稀。

用法用量

口服,在月经将来之前或刚见红时开始服用,一次20毫升,一日2次,5天为一个疗程。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阳虚体质者忌服。

带下腥臭、色红暴崩、紫色成块及经前、经期腹痛患者慎服。孕妇慎用。

成分

珍珠精卵液。

当归、白芍、白术、熟地黄、阿胶(海蛤粉炒珠)、山药、续断、牡蛎(煅)、海螵蛸、白芷、地榆(炒)、血余炭。

性状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棕黄色的澄清液体;气微腥,味甜。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黑色;气微臭,味苦。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食物。

2.妊娠期阴道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3.糖尿病患者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月经过多,或经期延长,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5.月经过多服药5天,出血未见减少;经期延长服药10天,出血未止,均应去医院就诊。

6.按用法用量服用,超量或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2.带下腥臭、色红暴崩、紫色成块及经前、经期腹痛患者慎服。3.孕妇慎用。4.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糖尿病或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带下伴阴痒或赤带,或眩晕严重者,均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