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母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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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珍母口服液

宫宁颗粒

规格

每瓶装10ml

10g*6袋
生产企业

广西南珠制药有限公司

浙江爱生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70080

国药准字Z20010177
说明
适应症

凉血止血,滋阴清热。用于月经过多、经期延长。

化瘀清热,止血固经。用于瘀热证所致的月经过多、经期延长;宫内节育器出血副反应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在月经将来之前或刚见红时开始服用,一次20毫升,一日2次,5天为一个疗程。

温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1.用于经期过长、月经过多的患者,于月经来潮前1-3天开始服用,服用5-7天有效者服用三个月经周期可防止复发。2.用于药物流产、人工流产后的出血过多及子宫的修复,于流产后第一天开始服用,连服7天。3.用于生产后的镇痛和止血,于产后开始服用,显效后可停用。4.用于预防上环后出血副反应,于上环后服用,连服4-6天。5.病情严重者可适当加大剂量,或增加服用次数,但最多一天不能超过6袋。6.建议饭后服用。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经临床实验未发现有任何不良反应。

禁忌

阳虚体质者忌服。

尚不明确。

成分

珍珠精卵液。

茜草、蒲黄、三七等十一味中药。

性状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棕黄色的澄清液体;气微腥,味甜。  

本品为黄棕色或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食物。

2.妊娠期阴道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3.糖尿病患者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月经过多,或经期延长,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5.月经过多服药5天,出血未见减少;经期延长服药10天,出血未止,均应去医院就诊。

6.按用法用量服用,超量或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