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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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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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0.4ml:0.4mg) |
5000单位 |
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大连水产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263 |
国药准字H21021554 |
说明 | ||
适应症 |
干眼症、角膜上皮机械性损伤。 |
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A缺乏症,如夜盲症、干眼症、角膜软化、皮肤粗糙角化。 |
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滴,一日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
口服。成人一日1粒。 |
副作用 |
1.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 2.有时可能会出现搔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药。 |
1.按推荐剂量服用,无不良反应。如一日10万单位以上、连服6个月可引起慢性中毒,表现为食欲缺乏、呕吐、腹泻、皮肤发痒、干燥和脱屑、颅内压增高。 2.急性中毒可见异常激动、嗜睡、复视、颅内压增高等症状。 |
禁忌 |
尚不明确。 |
维生素A过多症患者禁用。 |
成分 |
化学名:[→3)-2-乙酰氨-2-脱氧-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醛酸-(1→]n 分子式:(c14h20nnao11)n |
维生素A。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粘稠液体。 |
本品内容物为黄色至深黄色油状液。 |
注意事项 |
1.勿与污物接触,勿接触瓶口,以防污染药液。 2.用后立即密封,2~8℃保存,开口后使用不超过1个月。 3.药液变混浊时,请勿使用。 |
1.必须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得超量服用。 2.慢性肾功能减退时慎用。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