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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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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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0.4ml:0.4mg) |
0.8毫升:0.8毫克(0.1%) |
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263 |
国药准字H20057377 |
说明 | ||
适应症 |
干眼症、角膜上皮机械性损伤。 |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
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滴,一日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
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 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本品可在配戴隐形眼镜时使用。 |
副作用 |
1.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 2.有时可能会出现搔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药。 |
本品不含防腐剂。 本品使用后可能会出现眼部不适,如眼部瘙痒、多泪、烧灼感、眼睛刺痛、结膜充血、视物模糊等,一般停药后不良反应消失。如上述症状明显或持续存在,应停止使用该药,去医院检查。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中任一成份有过敏史者禁用。 |
成分 |
化学名:[→3)-2-乙酰氨-2-脱氧-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醛酸-(1→]n 分子式:(c14h20nnao11)n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玻璃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粘稠液体。 |
本品为无色带有粘稠性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勿与污物接触,勿接触瓶口,以防污染药液。 2.用后立即密封,2~8℃保存,开口后使用不超过1个月。 3.药液变混浊时,请勿使用。 |
1. 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以防污染,用后请盖紧瓶盖。 2. 本品仅用于滴眼。 3. 使用时,舍去最初1~2滴。 4. 本品不含防腐剂。开封后,在滴眼瓶瓶口部未与眼接触,即没有造成污染的条件下,可供一天使用。如滴眼瓶瓶口部与眼发生接触,则本品仅供一次使用。 5. 本品不能和其他眼科用药同时使用。如果使用任何其他滴眼液,请在30分钟后再使用本品。眼膏应在使用本品后使用。 6. 本品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每天使用需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 7. 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 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眼部瘙痒、烧灼感、眼睛刺痛、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时,应停止使用,严重者应到医院就诊。 9. 使用本品症状未见改善时,应停止使用。 10. 为防止污染,不应与其他人通用。 1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5.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