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1%(0.4ml:0.4mg) |
10ml |
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263 |
国药准字H20040653 |
说明 | ||
适应症 |
干眼症、角膜上皮机械性损伤。 |
用于视疲劳,干眼症。 |
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滴,一日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
滴入眼内。一日4~6次,或有需要时滴眼 |
副作用 |
1.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 2.有时可能会出现搔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药。 |
临床研究中报道偶有患者出现轻度眼分泌物增多及眼部不适感。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化学名:[→3)-2-乙酰氨-2-脱氧-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醛酸-(1→]n 分子式:(c14h20nnao11)n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分为每毫升含硫酸软骨素钠1毫克、维生素E0.1毫克、维生素B60.1毫克、尿囊素2毫克、牛磺酸2毫克。辅料为:玻璃酸钠、硼酸、硼砂、冰片、薄荷脑、无水乙醇、聚山梨酯80、三氯叔丁醇。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粘稠液体。 |
本品为无色澄明或微带乳光的液体,有时显轻微乳光 |
注意事项 |
1.勿与污物接触,勿接触瓶口,以防污染药液。 2.用后立即密封,2~8℃保存,开口后使用不超过1个月。 3.药液变混浊时,请勿使用。 |
1.本品仅供滴眼使用。2.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避免污染瓶内眼药水3.若出现眼睛充血、发痒、红肿等较严重刺激症状时,应停止使用,并咨询医师或药师。4.眼睛剧烈疼痛患者、青光眼患者使用前请咨询医生。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