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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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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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0.4ml:0.4mg) |
0.001 |
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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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263 |
H20150150 |
说明 | ||
适应症 |
干眼症、角膜上皮机械性损伤。 |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
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滴,一日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
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需使用频率更高(如每天使用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可在配戴隐形眼镜时使用,本品使硬性和软性隐形眼镜的配戴更加舒适,且不会形成任何的附着或残留物。本品适于长期治疗。 |
副作用 |
1.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 2.有时可能会出现搔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药。 |
本品不含防腐剂,仅有极少数病例报道了不良反应如灼烧感或多泪,一旦停药不良反应立刻消失。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任一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 |
成分 |
化学名:[→3)-2-乙酰氨-2-脱氧-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醛酸-(1→]n 分子式:(c14h20nnao11)n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玻璃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粘稠液体。 |
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勿与污物接触,勿接触瓶口,以防污染药液。 2.用后立即密封,2~8℃保存,开口后使用不超过1个月。 3.药液变混浊时,请勿使用。 |
本品不能和其他眼科用药同时使用。如果使用任何其他滴眼液,请在30分钟之后再使用本品。眼膏应在使用本品之后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