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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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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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0.4ml:0.4mg) |
15粒x2板 |
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国森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263 |
国药准字H34022229 |
说明 | ||
适应症 |
干眼症、角膜上皮机械性损伤。 |
用于防治因维生素A、E缺乏而引起的角膜软化症、干眼症、夜盲症、皮肤粗糙角化;亦用于习惯性流产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滴,一日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1次。 |
副作用 |
1.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 2.有时可能会出现搔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药。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化学名:[→3)-2-乙酰氨-2-脱氧-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醛酸-(1→]n 分子式:(c14h20nnao11)n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维生素A、维生素E。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粘稠液体。 |
本品为透明软胶丸 |
注意事项 |
1.勿与污物接触,勿接触瓶口,以防污染药液。 2.用后立即密封,2~8℃保存,开口后使用不超过1个月。 3.药液变混浊时,请勿使用。 |
1.本品为习惯性流产的辅助治疗药,习惯性流产的患者,在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2.应按推荐剂量使用,不可超量服用。 3.慢性肾功能减退时慎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