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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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布洛芬颗粒

桂黄清热颗粒

规格

0.2g*8袋

5gx6袋
生产企业

黑龙江诺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海南斯达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73780

国药准字Z20090049
说明
适应症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发汗解表,清热除烦。用于外感风寒,症见发热恶寒,寒热俱重,脉浮紧,身疼痛,不汗出而烦躁;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属风寒表实证兼有郁热者。

用法用量

温开水冲服,1-3岁儿童,一次半包;4-8岁儿童,一次1包;8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包,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副作用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偶见腹泻、心悸或胃脘不适。

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布洛芬。

麻黄、桂枝、苦杏仁、石膏、生姜、大枣、炙甘草。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气芳香,味甜。

本品为颗粒剂。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5.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6.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7.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

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