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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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布洛芬颗粒

二十五味大汤丸

规格

0.2g*8袋

0.5g*9丸*2板
生产企业

黑龙江诺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西藏金珠雅砻藏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73780

国药准字Z54020103
说明
适应症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清热解毒,调和龙、赤巴、培根,开胃,愈溃疡,止血。用于"木布"病引起的胃肠溃疡出血,亦可用于陈旧热症,久病不愈的身倦体重,胃肝区疼痛,食欲不振,月经过多,鼻衄。

用法用量

温开水冲服,1-3岁儿童,一次半包;4-8岁儿童,一次1包;8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包,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口服。一次3-4丸,一日3次。

副作用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尚不明确。

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孕妇禁用;高血压、心脏病及糖尿病患者禁服。

成分

布洛芬。

红花、诃子(去核)、余甘子(去核)、波棱瓜子、渣驯膏、甘青青兰、獐牙菜、兔耳草、唐古特乌头、乌奴龙胆、绿绒蒿、巴夏嘎等二十五味。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气芳香,味甜。

本品为棕褐色水丸;气微,味苦。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5.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6.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7.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患有消化性溃疡病人,出现胃脘痛应去医院就诊,并在医生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