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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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布洛芬颗粒

芬布芬胶囊

规格

0.2g*10袋

0.15g
生产企业

吉林显锋科技制药有限公司

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5288

国药准字H22021124
说明
适应症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1.本品用于类风湿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的治疗。

2.还可用于牙痛,手术后疼痛及外伤性疼痛。

用法用量

1、2岁~12岁儿童患者2、用于发热,推荐剂量为每日每公斤体重20mg,分三次服用,或遵医嘱。3、用于镇痛,推荐剂量为每日每公斤体重30mg,分三次服用,或遵医嘱。4、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一次0.3~0.4g,一日3~4次,或遵医嘱。

口服。

1.成人常用量:一日0.6g,1次或分2次服用。成人一日总量不超过1.0g。

2.小儿常用量:尚未建立。

副作用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1.本品不良反应主要为胃肠道反应,表现为胃痛、胃烧灼感、恶心,少数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胃溃疡、出血、甚至穿孔。

2.头晕、皮疹、白细胞数轻度下降、血清转移酶微升等较少见。

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消化性溃疡、严重肝肾功能损害、阿司匹林引起哮喘者禁用。

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应禁用。

成分

布洛芬。

本品含芬布芬(C16H14O3)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性状

为白色颗粒,味甜。

本品为胶囊剂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

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