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布洛芬颗粒

跌打活血散

规格

0.1g

生产企业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鑫辉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204031

国药准字Z22025413
说明
适应症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舒筋活血,散瘀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疼痛,闪腰岔气。

用法用量

温开水冲服,1~3岁儿童,一次半包;4~8岁儿童,一次1包;8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包,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口服,用温开水或黄酒送服,一次3克,一日2次。外用,以黄酒或醋调敷患处。

副作用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尚不明确

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孕妇禁用

成分

本品每包含布洛芬0.2克。辅料为糊精、蔗糖。

红花、当归、血竭、三七、骨碎补(炒)、续断、乳香(制)、没药(制)、儿茶、大黄、冰片、土鳖虫。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气芳香,味甜。

本品为红棕色的粉末;气香,味微苦。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外用时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伤处不宜敷。

3.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应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