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布洛芬颗粒

胃乐胶囊

规格

0.1g

每粒装0.4g
生产企业

沈阳福宁药业有限公司

广西康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33069

国药准字Z45021140
说明
适应症

本品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行气止痛。用于胃胀闷疼痛,嗳气泛酸,恶心呕吐,食少,疲乏无力,大便不畅;也可用于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用法用量

口服: 1.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一次0.3~0.4g,一日3~4次,或遵医嘱。 2.2岁~12岁儿童患者: (1)用于发热,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次20mg/kg,一日3次,或遵医嘱。 (2)用于镇痛,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次30mg/kg,一日3次,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

副作用

1. 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 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1.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应用可能会有铝蓄积中毒,出现精神症状。2.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3.长期超量服用,少数人可能出现轻度浮肿或血压升高。

禁忌

1.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 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1.阑尾炎或急腹症时,服用本品可使病情加重,可增加阑尾穿孔的危险,应禁用。2.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3.孕妇禁用。4.哺乳期妇女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洛芬。

猴头菌干浸膏、淀粉。

性状

白色或类白色粉末与橙红色颗粒的混悬物,味甜,有香气。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黄棕色至黄棕色的粉末;气芳香,味微苦。

注意事项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 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 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青光眼患者慎用。5.有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高血压、心脏病、返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7.本品含氢氧化铝、氧化镁、碳酸钙。骨折患者不宜服用,这是由于不溶性磷酸铝复合物的形成,导致血清磷酸盐浓度降低及磷自骨内移出;能妨碍磷的吸收,长期服用能引起低磷血症;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慎用;本品有便秘作用,故长期便秘者应慎用。8.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