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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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

双氯芬酸钠肠溶片

规格

100mg*10粒*2盒

25mg
生产企业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迪奥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6985

国药准字H42020579
说明
适应症

①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慢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期或持续性的关节肿痛症状;

②各种软组织风湿性疼痛,如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

③急性的轻、中度疼痛如:手术、创伤、劳损后等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牙痛,头痛等。

"用于: ①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关节炎的关节肿痛症状; ②治疗非关节性的各种软组织风湿性疼痛,如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 ③急性的轻、中度疼痛如:手术后、创伤后、劳损后、痛经、牙痛、头痛等; ④对成人和儿童的发热有解热作用。"

用法用量

口服:本品须整粒吞服,勿嚼碎。一次100mg(1粒),一日2次,或遵医嘱。

1、成人常用量:①关节炎,一日75~150mg,分3次服,疗效满意后可逐渐减量;②急性疼痛:首次50mg,以后25~50mg,每6~8小时1次。2、小儿常用量:一日0.5~2.0mg/kg,日最大量为3.0mg/kg,分3次服。

副作用

1.胃肠道反应:为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主要为胃不适、腹痛、烧灼感、反酸、纳差、便秘、恶心等,其中少数患者可出现溃疡、出血、穿孔。

2.神经系统表现有头痛、眩晕、嗜睡、兴奋等。

3.可引起浮肿、少尿,电解质紊乱等严重不良反应。

4.其他少见的有血清转氨酶一过性升高,极个别患者出现黄疸、皮疹、心律不齐、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

1、成人常用量:①关节炎,一日75~150mg,分3次服,疗效满意后可逐渐减量;②急性疼痛:首次50mg,以后25~50mg,每6~8小时1次。2、小儿常用量:一日0.5~2.0mg/kg,日最大量为3.0mg/kg,分3次服。

禁忌

对本品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可引起过敏者禁用。

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引起哮喘、荨麻疹或其他变态反应的患者、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重度心力衰竭的患者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双氯芬酸钠。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

性状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或微黄色球形小丸。

本品为肠溶片,除去肠溶衣后显白色。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

2.有肝、肾功能损害或溃疡病史者慎用。用药期间应常规随访检查肝肾功能。

3.本品因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

4.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致血清转氨酶一过性升高,血清尿酸含量下降,尿酸含量升高。

1、避免与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包括选择性COX-2抑制剂合并用药。 2、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可以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 3、在使用所有非甾体抗炎药治疗过程中的任何时候,都可能出现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的不良反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这些不良反应可能伴有或不伴有警示症状,也无论患者是否有胃肠道不良反应史或严重的胃肠事件病史。既往有胃肠道病史(溃疡性大肠炎,克隆氏病)的患者应谨慎使用非甾体抗炎药,以免使病情恶化。当患者服用该药发生胃肠道出血或溃疡时,应停药。老年患者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出现不良反应的频率增加,尤其是胃肠道出血和穿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 4、针对多种COX-2选择性或非选择性NSAIDs药物持续时间达3年的临床试验显示,本品可能引起严重心血管血栓性不良事件、心肌梗塞和中风的风险增加,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所有的NSAIDs,包括COX-2选择性或非选择性药物,可能有相似的风险。有心血管疾病或心血管疾病危险因素的患者,其风险更大。即使既往没有心血管症状,医生和患者也应对此类事件的发生保持警惕。应告知患者严重心血管安全性的症状和/或体征以及如果发生应采取的步骤。患者应该警惕诸如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症状和体征,而且当有任何上述症状或体征发生后应该马上寻求医生帮助。 5、和所有非甾体抗炎药(NSAIDs)一样,本品可导致新发高血压或使已有的高血压症状加重,其中的任何一种都可导致心血管事件的发生率增加。服用噻嗪类或髓袢利尿剂的患者服用非甾体抗炎药(NSAIDs)时,可能会影响这些药物的疗效。高血压病患者应慎用非甾体抗炎药(NSAIDs),包括本品。在开始本品治疗和整个治疗过程中应密切监测血压。 6、有高血压和/或心力衰竭(如液体潴留和水肿)病史的患者应慎用。 7、NSAIDs,包括本品可能引起致命的、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例如剥脱性皮炎、StevensJohnson综合征(SJS)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TEN)。这些严重事件可在没有征兆的情况下出现。应告知患者严重皮肤反应的症状和体征,在第一次出现皮肤皮疹或过敏反应的其他征象时,应停用本品。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动物试验对胎鼠有毒性,但不致畸。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按每隔8小时口服50mg的剂量给药,本品活性物质进入乳汁的量非常少,不会对婴儿产生不良影响。 9、老年用药:本品可能诱导或加重老年人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服用利尿剂或有细胞外液丢失的老年患者慎用。 10、药物过量:药物过量时应采用下列治疗措施:应尽快采取洗胃和活性炭处理,以阻止其进一步被吸收。对并发症,例如血压过低、肾衰竭、惊厥、胃肠刺激、呼吸抑制,应进行支持治疗和对症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