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氯芬酸钠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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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双氯芬酸钠滴眼液

双氯芬酸钠缓释片

规格

5ml:5mg/瓶

0.1gx7片x2板/盒
生产企业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浙江迪耳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0784

国药准字H20083921
说明
适应症

用于眼科手术后非细菌性炎症的治疗。

急慢性风湿性关节炎、急慢性强直性脊椎炎、骨关节炎;肩周炎、滑囊炎、肌腱炎及腱鞘炎;腰背痛、扭伤、劳损及其他软组织损伤;急性痛风;痛经或子宫附件炎、牙痛和术后疼痛;创伤后的疼痛与炎症,如肌肉拉伤等。

用法用量

术后第一天开始用药,每日4次,每日2滴。

口服(须整片吞服),成年人每次一片,每日1~2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1.偶见胃肠道系统反应,如上腹部疼痛、恶心、呕吐、腹泻、腹胀、消化不良等。

2.偶见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如头痛、头晕等。

3.偶见皮疹及肝酶ALT,AST升高。

4.偶见眼部过敏、刺激、眼部异物感、眼部痒感、结膜水肿、眼睑水肿。

1.可引起头痛及腹痛、便秘、腹泻、胃烧灼感、恶心、消化不良等胃肠道反应。2.偶见头痛、头晕、眩晕。血清谷氨酸草酰乙酸转氨酶(GOT),血清谷氨酸丙酮酸转氨酶(GPT)升高。3.少见的有肾功能下降,可导致水钠潴留,表现尿量少、面部水肿、体重骤增等。极少数可引起心律失常、耳鸣等。4.罕见:皮疹、胃肠道出血、消化性溃疡、呕血、黑便、胃肠道溃疡、穿孔、出血性腹泻、困睡、过敏反应如哮喘、肝炎、水肿。5.有导致骨髓抑制或使之加重的可能。

禁忌

1.对双氯芬酸钠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服用阿司匹林或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

3.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4.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5.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

6.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本品、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可引起哮喘、荨麻疹或其他变态反应的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含有双氯芬酸钠,玻璃酸钠。

本品主要成分是双氯芬酸钠。

性状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粘性溶液。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注意事项

1.勿与污物接触,勿接触瓶口,以防污染药液。

2.本品与缩瞳剂不能同时使用,青光眼患者术前3小时停止滴用缩瞳剂。

3.用后立即密闭保存。

4.药液变浑浊时请勿使用。

5.避免与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包括选择性C0X-2抑制剂合并用药。

6.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可以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

7.在使用所有非甾体抗炎药治疗过程中的任何时候,都可能出现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的不良反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这些不良反应可能伴有或不伴有警示症状,也无论患者是否有胃肠道不良反应史或严重的胃肠事件病史。既往有胃肠道病史(溃疡性大肠炎,克隆氏病)的患者应谨慎使用非甾体抗炎药,以免使病情恶化。当患者服用该药发生胃肠道出血或溃疡时,应停药。老年患者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出现不良反应的频率增加,尤其是胃肠道出血和穿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

8.和所有非甾体抗炎药(NSAIDs)—样,本品可导致新发高血压或使已有的高血压症状加重,其中的任何一种都可导致心血管事件的发生率增加。服用噻嗪类或髓袢利尿剂的患者服用非甾体抗炎药(NSAIDs)时,可能会影响这些药物的疗效。高血压病患者应慎用非甾体抗炎药(NSAIDs),包括本品。在开始本品治疗和整个治疗过程中应密切监测血压。

9.针对多种C0X-2选择性或非选择性NSAIDs药物持续时间达3年的临床试验显示,本品可能引起严重心血管血栓性不良事件、心肌梗塞和中风的风险增加,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所有的NSAIDs,包括C0X-2选择性或非选择性药物,可能有相似的风险。有心血管疾病或心血管疾病危险因素的患者,其风险更大。即使既往没有心血管症状,医生和患者也应对此类事件的发生保持警惕。应告知患者严重心血管安全性的症状和/或体征以及如果发生应采取的步骤。

患者应该警惕诸如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症状和体征,而且当有任何上述症状或体征发生后应该马上寻求医生帮助。

10.有高血压和/或心力衰竭(如液体潴留和水肿)病史的患者应慎用。

11.NSAIDs,包括本品可能引起致命的、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例如剥脱性皮炎、Stevens Johnson综合征(SJS)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TEN)。这些严重事件可在没有征兆的情况下出现。应告知患者严重皮肤反应的症状和体征,在第一次出现皮肤皮疹或过敏反应的其他征象时,应停用本品

1.血液系统异常、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2.因本品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3.对那些有胃肠道症状或曾有胃肠溃疡病史,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如需应用双氯芬酸,应置于严密的医疗监护之下。4.心、肾功能损害者正在应用利尿剂治疗、进行大手术后恢复期患者以及由于任何原因细胞外液丢失的患者慎用。5.用药过程中,如出现明显不良反应,应停药。6.个别需要长期治疗的患者,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和血象,如发生肝功损害时应停用。7.有眩晕史或其他中枢神经疾病史的患者在服用期间,应禁止驾车或操纵机器。8.应注意与锂制剂、地高辛、保钾利尿剂、抗凝血剂、降糖药和氨甲蝶呤等药物合用时的剂量及不良反应。9.体重较低的患者应降低本品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