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氯芬酸钠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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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双氯芬酸钠滴眼液

布洛芬缓释混悬液

规格

5ml:5mg/瓶

60ml(100ml:3g)
生产企业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四川中方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0784

国药准字H20000531
说明
适应症

用于眼科手术后非细菌性炎症的治疗。

本品系非甾体类抗炎药,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适用于:

1. 由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咽喉炎等疾病引起的发热。

2. 可用于减轻或消除以下疾病的疼痛或炎症:

(1) 扭伤、劳损、肩周炎、滑囊炎、肌腱炎,旋转带肌腱炎及腱鞘炎。

(2) 痛经、牙痛、术后疼痛及腰部疼痛。

(3)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其它非类风湿性关节炎及急性痛风。

用法用量

术后第一天开始用药,每日4次,每日2滴。

口服:

1.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一次0. 3~0. 6g(10~20ml),一日2次,或遵医嘱。

2. 1岁~12岁儿童患者:

(1) 用于发热,推荐剂量为每日按体重20mg/kg(0. 66ml),分2次服用,或遵医嘱。

(2) 用于镇痛,推荐剂量为每日按体重30mg/kg(1ml),分2次服用,或遵医嘱。

副作用

1.偶见胃肠道系统反应,如上腹部疼痛、恶心、呕吐、腹泻、腹胀、消化不良等。

2.偶见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如头痛、头晕等。

3.偶见皮疹及肝酶ALT,AST升高。

4.偶见眼部过敏、刺激、眼部异物感、眼部痒感、结膜水肿、眼睑水肿。

本品耐受性好,副作用低,一般为肠、胃部不适或皮疹、头痛、耳鸣。  

禁忌

1.对双氯芬酸钠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服用阿司匹林或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

3.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4.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5.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

6.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1. 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

2. 对本药物过敏者;曾有因服用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类固醇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病史的患者。

成分

本品含有双氯芬酸钠,玻璃酸钠。

布洛芬。

性状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粘性溶液。

本品摇匀后为白色或类白色微球混悬剂,味酸甜。

注意事项

1.勿与污物接触,勿接触瓶口,以防污染药液。

2.本品与缩瞳剂不能同时使用,青光眼患者术前3小时停止滴用缩瞳剂。

3.用后立即密闭保存。

4.药液变浑浊时请勿使用。

5.避免与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包括选择性C0X-2抑制剂合并用药。

6.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可以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

7.在使用所有非甾体抗炎药治疗过程中的任何时候,都可能出现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的不良反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这些不良反应可能伴有或不伴有警示症状,也无论患者是否有胃肠道不良反应史或严重的胃肠事件病史。既往有胃肠道病史(溃疡性大肠炎,克隆氏病)的患者应谨慎使用非甾体抗炎药,以免使病情恶化。当患者服用该药发生胃肠道出血或溃疡时,应停药。老年患者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出现不良反应的频率增加,尤其是胃肠道出血和穿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

8.和所有非甾体抗炎药(NSAIDs)—样,本品可导致新发高血压或使已有的高血压症状加重,其中的任何一种都可导致心血管事件的发生率增加。服用噻嗪类或髓袢利尿剂的患者服用非甾体抗炎药(NSAIDs)时,可能会影响这些药物的疗效。高血压病患者应慎用非甾体抗炎药(NSAIDs),包括本品。在开始本品治疗和整个治疗过程中应密切监测血压。

9.针对多种C0X-2选择性或非选择性NSAIDs药物持续时间达3年的临床试验显示,本品可能引起严重心血管血栓性不良事件、心肌梗塞和中风的风险增加,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所有的NSAIDs,包括C0X-2选择性或非选择性药物,可能有相似的风险。有心血管疾病或心血管疾病危险因素的患者,其风险更大。即使既往没有心血管症状,医生和患者也应对此类事件的发生保持警惕。应告知患者严重心血管安全性的症状和/或体征以及如果发生应采取的步骤。

患者应该警惕诸如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症状和体征,而且当有任何上述症状或体征发生后应该马上寻求医生帮助。

10.有高血压和/或心力衰竭(如液体潴留和水肿)病史的患者应慎用。

11.NSAIDs,包括本品可能引起致命的、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例如剥脱性皮炎、Stevens Johnson综合征(SJS)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TEN)。这些严重事件可在没有征兆的情况下出现。应告知患者严重皮肤反应的症状和体征,在第一次出现皮肤皮疹或过敏反应的其他征象时,应停用本品

1. 肠胃病患者慎用。

2. 有支气管哮喘病史患者,可能会引起支气管痉挛。

3. 并用抗凝血剂的患者,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

4. 心功能不全及原发性高血压病患者慎用。

5. 连续服用3天发热不退时,应请医生诊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