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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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布洛芬颗粒

盐酸托哌酮胶囊

规格

0.2g

50mg*12粒*2板
生产企业

湖北百科亨迪药业有限公司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4113

国药准字H32025589
说明
适应症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用于治疗1.闭塞性血管病:如脑动脉硬化、动脉硬化、血管内膜炎等。2.中风后遗症、脑性麻痹症、痉挛性脊髓麻痹症、肌萎缩性侧硬化症、及各类神经末梢疾患等。3.中枢性肌肉痉挛引起的疼痛。4.各类脑血管疾病引起的头痛、眩晕、面部潮红、肢体麻木、记忆力减退及耳聋等。

用法用量

口服:

1.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一次0.3~0.4g,一日3~4次,或遵医嘱。

2.2岁~12岁儿童患者:

(1)用于发热,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次20mg/kg,一日3次,或遵医嘱。

(2)用于镇痛,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次30mg/kg,一日3次,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50~100毫克(1~2粒),一日3次

副作用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少数患者服后有一过性食欲不振、腹痛、头晕、嗜睡、面部潮红、患肢肿痛、下肢无力、乏力等。一般不严重,停药后1~2天即消失。

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重症肌无力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洛芬。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托哌酮。化学名称:2,4-二甲基-3-哌啶基苯丙酮盐酸盐。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16H23NO·HCl分子量:281.82

性状

本品为白色颗粒,味甜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结晶性粉末;具有特异臭,味酸苦,有麻感。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