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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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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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 |
50mg |
生产企业 |
大连天宇奥森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752 |
国药准字H2006613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感冒和流感引起的发热。 |
改善慢性动脉硬化性闭塞症引起的慢性溃疡、疼痛、发冷及间歇性跛行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粒,若疼痛或发热症状持续不缓解,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8粒。 |
口服,一次100mg(50mg片2片或100mg片1片),一日2次。可根据病情适当增减。 |
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1 全身不良反应:腹痛、背痛、头痛、感染、水肿。 2 循环系统:偶有心悸、脉频、发热、头晕、低血压。 3 消化系统:偶有胃部不适、上腹部痛、腹部胀满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软便、腹泻。 4 过敏反应:偶有皮疹、发疹、荨麻疹、瘙痒感。 5 神经系统:偶有头痛、头重感、眼花、眩晕、失眠、发麻、偶感困倦、乏力。 6 肝脏:偶有AST、ALT、LDH值上升。 7 肾脏:偶有BUN、肌酸、尿酸值上 |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4.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 5.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6.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7.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8.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对本药任何成份过敏者。 2 患有3-4级充血性心力衰竭的病人。 3 出血患者如血友病、毛细血管脆弱症、上消化道出血、咳血等。 4 妊娠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 |
成分 |
布洛芬 化学名:2-(4-异丁基苯基)丙酸 分子式:C13H18O2 分子量:206.28 |
本品主要成份为西洛他唑,其化学名称为:6-[4-(1-环己基-1H-四氮唑-5-基)丁氧基]-3,4-二氢-2(1H)-喹诺酮。 |
性状 |
内容物为无色到淡黄色透明粘稠液体的密封胶囊。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
1 如果出现皮疹、发疹、荨麻疹、骚痒感,应停药。 2 如果出现心跳加快、发热、头痛、头重感、头晕、眼花、发麻、偶感困倦、失眠、低血压,应减量或停药。 3 以下患者慎服本品:月经期的患者、有出血倾向的患者;正在使用抗凝药或抗小板药(如阿司匹林、噻氯匹定等)的患者;重症肝、肾功能障碍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