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软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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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布洛芬软胶囊

红花如意丸

规格

0.2g

每10丸重2g(薄膜衣水丸)
生产企业

大连天宇奥森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0752

国药准字Z20027000
说明
适应症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感冒和流感引起的发热。

祛风镇痛,调经血,祛斑。用于妇女血症、风症、阴道炎、宫颈糜烂、心烦血虚、月经不调、痛经、下肢关节疼痛、筋骨肿胀、晨僵、麻木、小腹冷痛及寒湿性痹症。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2粒,若疼痛或发热症状持续不缓解,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8粒。

口服。一次1~2克,一日2次。

副作用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尚不明确

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4.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   5.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6.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7.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8.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肝肾功能不全、造血系统疾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成分

布洛芬 化学名:2-(4-异丁基苯基)丙酸 分子式:C13H18O2 分子量:206.28

红花、藏红花、鬼臼(桃儿七)、诃子、藏茜草、肉桂、巴夏嘎、藏木香、芫荽果、降香、熊胆、藏紫草、光明盐、喜马拉雅紫茉莉、榜嘎、胡椒、花蛇肉(去毒)、矮紫堇、余甘子、沙棘膏、硇砂、紫草茸、枸杞子、沉香、火硝。

性状

内容物为无色到淡黄色透明粘稠液体的密封胶囊。

本品为包薄膜衣的水丸,除去薄膜衣显红棕色:气微香,味酸、辛、辣。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本品为处方药,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服用本品应定期检查血、尿中汞离子浓度,检查肝、肾功能,如超过规定限度者立即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