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软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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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布洛芬软胶囊

氯唑沙宗片

规格

0.2g

0.2g*24片
生产企业

大连天宇奥森制药有限公司

广东彼迪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0752

国药准字H44024693
说明
适应症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感冒和流感引起的发热。

本品适用于各种急性、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运动后肌肉酸痛,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由中枢神经病变引起的肌肉痉挛,以及慢性筋膜炎等。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2粒,若疼痛或发热症状持续不缓解,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8粒。

饭后服用。成人每次1-2片,一日3次,症状严重者可酌情加量,儿童遵医嘱 。

副作用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偶见轻度嗜睡、头晕、恶心、心悸、无力、上腹痛等反应,遇过敏反应应停药,上述不良反应一般较轻微,可自行消失或停药后缓解。

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4.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   5.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6.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7.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8.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对氯唑沙宗或对乙酰氨基酚过敏者禁用。

成分

布洛芬 化学名:2-(4-异丁基苯基)丙酸 分子式:C13H18O2 分子量:206.28

氯唑沙宗。化学名:5-氯-2痉基苯并口噁唑分子式:C7H4ClNO2分子量:169.5671

性状

内容物为无色到淡黄色透明粘稠液体的密封胶囊。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药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